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4年第187号——永福罗汉果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公告
发文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文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4年第187号
发布日期:2004-12-13
执行日期:2004-12-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我局通过了对永福罗汉果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现批准自即日起对永福罗汉果实施原产地域保护。
一、地域保护范围
永福罗汉果原产地域范围以广西壮族自治区永福县人民政府《关于界定永福罗汉果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范围的函》提出的地域范围为准,为永福县、兴安县、阳朔县、融安县、荔浦县等5个县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品种。
青皮果、红毛果、拉江果、长滩果、冬瓜果、茶山果。
栽培管理。
1.土壤条件:海拔200米至800米。土层深厚肥沃的壤土,pH值5.0至6.5,有机质含量1.0%以上。
2.种薯培育:选择品种纯正、无病虫害的藤蔓进行压蔓或用茎尖进行组培繁育。
3.定植:行距为150厘米至250厘米;种薯株距80厘米至100厘米,组培苗株距150厘米至250厘米。雌雄株比为100:3. 4.花果管理:选留生长健壮的蔓稍为主蔓。及时整形修蔓和人工授粉。每株挂果80个至120个,每亩挂果15000个以下。
5.施肥:每亩施有机肥2000公斤以上,化肥每株≤1公斤。
6、果实采收:当果柄变黄色,果皮硬有弹性,由青逐渐转黄,绒毛多,有光泽即采收。
加工。
按传统工艺进行烘烤。烘烤温度控制在45℃至70℃。
品质特色。
1.等级:分优等、一等、二等。
2.感官特征:果皮棕褐色或浅棕褐色,有光泽,绒毛多。果肉浅棕色或黄棕色,纤维细,呈海绵状。味甜,清香。
3.理化指标:罗汉果总苷≥3.2%,总糖>15.0%,水浸出物>32.0%,水份≤15.0%.
三、专用标志使用
在永福罗汉果原产地域范围内的生产者,如使用“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须向设在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永福罗汉果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申报机构提出申请,经初审合格,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后,方可使用永福罗汉果“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开始对永福罗汉果实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措施。
特此公告。
二00四年十二月十三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