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5年第104号——
发文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文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5年第104号
发布日期:2005-10-17
执行日期:2005-10-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我局通过了对汝瓷扩大原产地域保护范围的申请的审查。
一、地域保护范围
汝瓷原产地域保护范围以《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汝瓷原产地域保护范围的函》提出的地域范围为准,为河南省汝州市现辖行政区域和宝丰县大营镇、肖旗镇、商酒务镇、赵庄乡、城关镇、杨庄镇、石桥镇、张八镇等8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品种。
汝窑天青釉瓷器。
原料。
保护范围内产石英、黑长石、黄长石、高领土、粘土、方解石、白云石、草木灰等。
加工。
1.原料加工:用传统工艺加工成泥料、釉料,经过捡选、漂洗、破碎、研磨、陈腐等工序。
2.成型:以手工拉坯、雕刻、捏塑、拓坯成型。
3.烧成:先经800oC左右素烧,用浸釉法施釉,根据制品色泽要求,1次或2次施釉,用还原火烧成。
产品特色。
汝瓷产品以天青色为基调,有天青、天蓝、月白等釉色。坯胎以香灰色和灰白色为主。
汝瓷天青釉:青如天、面如玉、蝉翼纹、晨星稀。玛瑙入釉,清雅素静,温润古朴,平滑细腻,如同美玉。分垫圈支烧和裹底支烧;
汝窑天蓝釉:色似“雨过天晴云破处”,形体端庄大方,有一种青蓝相应的光泽,釉汁莹润,美不胜收。
汝窑月白釉:釉汁温润如玉,拂之如脂,独具风格。
三、专用标志使用
在汝瓷原产地域范围内的生产者,如使用汝瓷“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须向设在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申报机构申请并经初审合格,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后,方可使用汝瓷“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开始对汝瓷实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措施。
国家质检总局2004年第94号公告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二00五年十月十七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