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南省建设厅开展建造师初始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和我厅制定的《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为确保我省建造师初始注册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和地点
鉴于我省建造师初始注册工作量大涉及面广,为提高注册工作效率,2007年10月1日前建造师注册申请实行集中分批办理,2007年10月1日后建造师注册工作转入日常办理,随时受理注册申请。建造师注册申报材料受理地点:海口市琼苑路省政府住宅东区17栋203室。分批受理建造师初始注册申报材料的时间安排:
8月6日至8月20日第一批:受理二级建造师的注册申请;
8月21日至8月31日第二批:受理一级建造师的注册申请;
9月1日至9月20日第三批:受理二级建造师的注册申请;
9月21日至9月30日第四批:受理一级建造师的注册申请。
二、申报办法与程序
一级建造师注册申请实行网上和书面相结合的申报方式。
1、聘用企业登录中国建造师网“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填写企业基本信息。
2、申请人登录中国建造师网“申报系统”下载“个人初始注册本地版”软件进行填写并附上有关申报材料后报聘用企业。
3、聘用企业通过建设部企业资质身份认证锁登录“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成功后通过“申报系统”打印《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和《企业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汇总表》。附上有关申报材料报省建设厅。
4、省建设厅审查、汇总后报送建设部。
二级建造师注册申请实行书面申报方式。
1、申请人登录海南建设信息网下载《二级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填写并附上有关申报材料后报聘用企业。
2、聘用企业审查、核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后在《二级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签署“聘用企业意见”。
3、聘用企业登录海南建设信息网下载《企业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汇总表》填写本次申报建造师人员情况并附上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后报省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