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的审查和批准
专利申请的审查和批准
1、审查制度
我国专利法对不同的专利保护对象采取了不同的审查制度。发明专利申请采用早期公布、延迟审查制度;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采用初步审查制度。
2、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
① 初步审查对专利申请是否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形式要求以及明显的实质性缺陷进行审查
② 公开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专利局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③ 实质审查
实质审查是对专利申请是否符合授予专利仅的实质性条件进行审查。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申请人可随时提出请求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被视为撤回。
3、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审查
我国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采用初步审查制度,即对专利申请是否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形式要求以及明显的实质性缺陷进行审查,而不进行实质审查: 4、授权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专利局即作出授予专利权的决定。发给专利证书,并予以登记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