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维权的方法有哪些,房屋拆迁如何补偿
房屋拆迁维权的方法有哪些?
1、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在房屋拆迁的时候,被拆迁人需要关注和搜集政府部门颁发相关文件,其中包括拆迁公告、拆迁地块的建设项目批准文件等,同时需要弄清楚拆迁单位是否拥有城市房屋拆迁资格证书,最好申请政府将拆迁信息公开,让被拆迁户了解安置补偿实施细则或办法。
2、补偿谈判,必要时需录音留作证据
房屋拆迁时,需要支付被拆迁人一定的补偿,如果有拆迁公司找到被拆迁人谈判,被拆迁人要索要他们的授权委托书,让他们出示工作证和拆迁人员的资格上岗证。同时在与拆迁办工作人员沟通时,最好留录音留作证据,这可以作为将来协商谈判重要证据。
3、房屋评估,报告不符实际要求重评
通常被拆迁的房屋的都需要进行房屋评估,才能得出具体的拆迁补偿方案,被拆迁人也要让评估人员出示相应评估公司的资质及上岗证件,如果出现评估报告符实际可要求重评。
4、复议与诉讼
如果在房屋拆迁的时候,出现违规拆迁的情况,我们可对违规拆迁行为进行拍照,并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因为根据我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房屋拆迁如何补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根据立法精神,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应参照就近区位新建商品房的价格,以被征收人在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条件、生活质量不降低为标准。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房屋拆迁补偿的形式有哪些?
房屋拆迁补偿数额可能会因房屋的不同以及地域的区别而有所差距,但赔偿方式却基本相同,主要有以下三种:
(一)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来确定补偿金额:
第一,市场评估价。
第二,商品房交易均价,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第三,重置价,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二)产权置换
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三)两者相结合的补偿方式,指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
我们国家的法律法规并没有对房屋拆迁的补偿标准做明确规定,有的是一些原则性的规定,在拆迁过程中,同一地区仅隔一条街的两个不同的项目补偿标准相差悬殊情况是很正常,这是因为具体项目不同,所以补偿政策不同导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