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试行居住证制度 确定群租人均面积
深圳市盐田区9月1日开始试行酝酿已久的居住证制度,持证人将在工作、生活、子女教育等方面享受一系列便利服务,涉及劳动社保、计生、教育、公共交通等多项政府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内容。
根据规定,在试行区域内居住,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的非深圳市户籍人员应申办居住证,外国人、无国籍人和港、澳、台居民除外。
据悉,深圳居住证分为《深圳市居住证》和《深圳市临时居住证》两种。其中,在深圳务工、投资、创业或拥有房产等条件的公民可申请《深圳市居住证》,拥有该证可享受因公出入港澳通行手续,办理车辆入户和机动车驾驶执照、长期房屋租赁、子女义务教育等一系列权益。尚未达到相关条件,抵深30日以上的流动人口必须办理《深圳市临时居住证》,否则,除来深出差人员和应届毕业生可在深圳短期租住旅店式管理的出租屋外,将无法从业主或转租人那里获得长期租房。
深圳市公安局局长李锋表示,在深圳居住1年以上的流动人口有500多万人,其中大多数有稳定职业和固定住所,已成为事实上的“深圳居民”,“使他们享受市民待遇,有利于增强深圳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又电据日前公布的《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从9月1日起,深圳出租屋管理开始实施编码卡制度。出租屋业主或管理人须向有关部门申领编码卡,每套出租屋拥有自己的编号,业主或管理人的姓名、地址、有效证件及出租屋的地理位置、面积户型等详细信息都将存储在该卡上,以便租房者查询。编码卡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统一制作和编号。
《规定》还对人均租赁最小面积做出具体规定。其中,作为集体宿舍的出租屋,租住者平均使用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个人租房的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6平方米,否则,管理部门将对实际超出人数按每人2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