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禁止或者限制生产和使用的用于建设工程的材料目录(第二批)
各区建委,各有关局,外省市沪办建管处,各工程项目建设、设计、施工 、监理单位,各建材生产、经销单位:
依据《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并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公布《上海市禁止或者限制生产和使用的用于建设工程的材料目录》,请按照执行,具体实施和监督工作由上海市建筑材料发展应用管理办公室负责。
有关执行中情况请与上海市建材业管理办公室联系。
特此通知。
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二○○三年八月十六日
上海市禁止或者限制生产和使用的用于建设工程的材料目录
序号
材料名称
禁止或者限制的范围和内容
发文单位、相关文件名称和编号
1
普通单玻建筑外门窗
禁止在新建节能建筑中使用
市建委“关于印发《上海市‘十五’期间建筑节能实施纲要》的通知”
2
50mm系列以下单腔结构型材的塑料门窗
禁止在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中使用
市建委“转发建设部《关于发布化学建材技术与产品的公告》的通知”
3
聚醋酸乙烯乳液类外墙涂料
禁止在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中使用
市建委“转发建设部《关于发布化学建材技术与产品的公告》的通知”
4
氯乙烯-偏氯乙烯共聚乳液类外墙涂料
禁止在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中使用
市建委“转发建设部《关于发布化学建材技术与产品的公告》的通知”
5
粘土烧结砖
围墙禁止使用粘土砖
市政府《上海市禁止和限制使用粘土砖管理暂行办法》
建设工程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
6
普通单排孔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
限制在新建住宅框架填充内墙中单独使用;
禁止在住宅外墙填充墙体中不采取抗裂、保温措施的单独使用市建委“关于印发《封底多排孔混凝土小砌块填充墙应用技术导则》的通知”;
市建管办、市建材办《关于加强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若干暂行规定》
7
包装水泥
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和预拌砂浆、混凝土砌块、预制混凝土构件企业及其他水泥制品生产企业禁止使用包装水泥;2003年7月1日起在本市外环线内、郊区政府所在镇和“一城九镇”内的建设工程禁止使用包装水泥;2004年1月1日起,本市所有城镇区域内的建设工程禁止使用包装水泥市建委等10个委办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本市散装水泥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