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强制转让的价格确定

作为一种典型的财产权利,股权兼有请求权和支配权的属性,同时法律又规定股权可以在股东之间进行转让,亦可以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进行转让。这就意味着债权可以通过对债务人在其他公司享有的股权或投资权益的强制转让而得以实现。在实际操作中,由于股权具有较大的风险性,与该股权运作公司的经营状况息息相关,如何准确地确定该股权转让价格成为执行工作中的一大难点。
由于该股权运作公司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如果在其正常生产经营期间强制对其所拥有的运营资产进行清算价格评估,显然不利于生产,也有悖于法律,因此只有有效地利用现有的财务、生产经营方面的资料进行该股权转让价格的估算。具体按如下进行操作:
首先,确认公司的注册资本及债务人对该公司的出资金额。重点关注那些注册资本帐实不符,未按规定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又抽逃出资的情形;在此基础上,对债务人的出资部分按实际的注册资本状况进行适当调整。
其次,确认公司的财务报表、生产经营报告。应当组织专业人员对该公司的财务报表(最近三年)进行审计,应当注意对无形资产,商誉部分不宜过高估价,对四项资产作出坏帐减值准备,对或有负债项目上也予以汇总估算,明确其清偿能力。同时,通过实地调查与工商、银行、税务等部门协作相结合的方式,完成对该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的摸底分析工作。
其三,在明确该公司生产能力与偿债能力的基础上,就可以将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每股净资产(或者每个投资份额的净资产)作为股权转让的价格基准。其具体计算公式为:
每股净资产(或者每个投资份额的净资产)=所有者权益/总股本(或者投资总额)。
其中所有者权益、总股本(或者投资总额)均是经过上述调整以后的实际数额。
最后,参照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对上述股权转让的基准价格予以适当浮动。有条件的话,可以利用经济学中的边际效用原理对该转让价格按生产经营曲线进行量化分析,并结合价格评估方法,通过比较、筛选以最终确定转让价格(或者拍卖底价)。
一旦转让价格(或者拍卖底价)确定以后,债权人便可以通过法院采取拍卖、变卖,受让等多种方式处分该股权,从而最终实现其债权

关键词:股权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