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夫妻赴美国结婚签证的手续
K签证是给外籍未婚夫妻的非移民签证。用非移民的K签证申请未婚夫、妻来美,比回国结婚配偶要等才能来美的时间要快。有意与外籍人士结缘的美国公民,可以提出K签证的要求,填I-129F表格,未婚夫妻到领事馆面谈,批准后外籍未婚夫妻可以进入美国90天,以筹备婚礼,结了婚之后,就可以申请有条件绿卡,3年后可以申请公民。K签证有两类,K-1给未婚夫妻,K-2给未婚夫妻的子女。
一般来说,申请K签证的时间至少要3个月,也可能拖到6个月,移民局审核大约1个月,转送有关文件到未婚夫妻的原居地美国领事馆,大约1个月,安排体检,面谈大约1个多月。K签证可以居住在美国最长180天,到了美国的90天之内要与美国居民结婚,剩下的时间,通知移民局更改为有条件的临时居留身份。
一、申请外籍未婚夫妻来美所需要的证件包括:
美国籍公民和未婚夫妻都需要填写本身的资料,即填写申请表。送到移民局后,移民局会通知当事人批准或拒绝,知道了批准后,未婚夫妻要通知美国领事馆,收集了足够的资料,及领事馆得到有关的资料后,即可面谈。
未婚夫妻在到领事馆面谈时要带出生纸、护照、良民证副本(有些国家不需要)、美国领事馆认可医疗机构的体检表、四张相片、美籍未婚夫妻所出的简易经济担保书(1-134)表格,以前结过婚的人士要出示上次的结婚证书及离婚证明。
简易经济担保书是所有非移民签证和大部份职业移民签证所必备的文件,就是美国境内的有关人士给予的生活担保文件。这类文件,应该遵守却没有法律责任,入境的外籍人士申请美国福利,担保人不必负责赔偿,与亲霭栘民的经济担保书有法律契约责任不同。
二、简易经济担保书填写的资料有:
填写人也就是担保人的收入、财产、投资、贷款或支出,是否愿意为被担保人买保证金,了解社会安全法上有关福利的限制及滥领福利的处罚,雇主开具的薪水,银行开具的存款证明,生意公司的评估级别等。
到美国领事馆面谈需要的证件。第一当然是与担保人,也就是美国未婚夫妻的关系,第二是两人如何认识,合照的相片,情书或书信,适话的电话单,来探访机票的存根。最重要的就是要证明未婚夫妻的关系,不是假订婚真移民的骗案,会追根究底的询问,两个人在哪里认识,美国公民目前在美国的情况等。如果外籍未婚夫妻有子女的话,例如未来办理收养手续等。
三、国务院简化审核未婚夫妻K签证审核准则:
国务院领务证照局(VO)通告美国驻外领事单位,部份有问题的未婚夫妻K签证申请,不必都送回移民局重审,而由当地的美国主管领事自行专业判断决定即可,如此可以节省时间及行政资源。
例如,申请K签证者所有的子女都应列在签证申请书上,如果没有把子女列在申请书上,则领事要把申请文件,送回移民局重新考虑:或者申请人过去的婚姻记录,与申请表上填写的下一致,也得送回移民局:或者申请人必须申请豁免才能进入美国,则领事需送回移民局,在办理豁免后,才能重新申请。
上述的几个情况,会使当事人是否为真实的K签证申请人动机受到怀疑。以往的婚姻关系,或是犯罪记录故意隐瞒的话,可以导致撤回申请书。以往的双重审核是为了避免假伪的未婚夫妻,假借名义来到美国。
但是,国务院领务证照司表示,目前未婚夫妻即使与美国籍配偶结婚后,要有两年的临时绿卡程序,还要经过审核是否为真实婚姻关系,所以预防的工作已经十分完备,下需要在申请K签证时,略有问题就送回移民局重议。
加上移民局的工作量繁重,送回重议的K签证,可能要花费很多的时间,才能送回领事馆。国务院及移民局同意,由领事可以自行决定是否批准K签证的申请。
凡是领事有疑问的申请案,都会告知当事人其中的问题所在,申请人可以撤回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