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再婚签订没有扶养义务的协议是否有效

老年人再婚往往会遭到子女的反对,主要是再婚之后的财产问题以及抚养问题。那么老人再婚签订没有义务的协议是否有效我国法律是怎么规定的下文为大家详细介绍。

老人再婚签订没有扶养义务的协议是否有效

案例简介:

石先生和吴女士都是年过半百的人,两人再婚时,石先生要求双方签订一份协议,主要内容是双方经济独立,互相没有扶养义务。然而,一旦发生意外,这样的协议并无法律效力,律师表示这样的协议违反规定和公序良俗,签了也是白签。吴女士和石先生退休后都喜欢跳广场舞,一来二去就熟识了,恰好两人都是丧偶的人,在征得子女同意后,两人准备。“听说现在好多老年人再婚最后都陷入经济纠纷或者是扶养争议,你找个老伴互相有个照应我们不反对,但一定要多注意这些问题。”石先生的儿子对他说。

儿子的话说到了石先生的心里去了,他左思右想觉得自己名下有两套房产,还有不少存款,况且自己有三个子女,吴女士也有好几位子女,如果处理不好,怕生出后患。于是拟了一份协议,大概内容是双方婚后经济独立,相互间无扶养义务,有重大疾病可要求自己子女负担,不得强制要求对方扶养或负担。

其实,吴女士对此并不反感,因为自己身体很好,退休金也足够,并无后顾之忧。但她还是想知道,这样的协议到底有没有什么法律依据。

律师分析:

律师介绍,再婚也要遵循《婚姻法》规定,其中第20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石先生和吴女士协议约定互相无扶养义务,违反法律规定,也与公序良俗相悖,因此不具有法律效力。

关键词:老人再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