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首付两人供楼 婚后可算夫妻共有

广州日报:

我和男朋友准备买房子结婚,原本说好是联名的,可是在下订前他的家人叫他在房产证上只写他的名字。原因是首期购房款是从他家借来的,可是给订金的钱和今后还贷都是我们两人共同支付的。因为是结婚前买的房子属婚前财产,假如我们离婚,这房子是不是没有我的份听说结婚七年后婚前财产会变成共有财产是这样吗我说的前提都是双方没有约定各人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杨小姐

权威答疑:

广东正大联合律师事务所的杨梅华律师表示,婚前财产转化是以前的规定,2001年颁布的婚姻法第18条明确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因此并不存在转化为共同财产的问题,结婚以后也属于财产登记方的财产。如果买房发生在结婚之前,即使结婚后夫妻共同供房,因为购房款月供上存在举证的困难,如果房产证只有杨小姐男友的名字,那么杨小姐的权益较难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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