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清偿顺序

清偿顺序 应当按一定的顺序和比例,公平地分配给。 破产财产的分配,是破产清算的最后阶段 的的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由清算组织提出方案,经讨论通过,并报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根据《》第204条的规定,破产财产须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包括 ()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和分配所需要的费用,以及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2)破产案件的; (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 破产财产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和劳动保险费用; (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三)。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进行分配。
关键词:破产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