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安置不明确不得“破产”

为确保我省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加大就业再就业工作力度,我省明确了今年失业调控工作的总体目标:今年全省城镇登记失业率力争控制在4.7%以内,明年力争不突破5%。为此,省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了十项具体措施。避免 破产 集中在同一地区 切实做好关闭破产和企业职工安置工作。注意把握企业关闭破产或改制重组的节奏和力度,避免关闭破产或改制重组企业集中出现在同一时间或同一地区;指导政策性关闭破产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职工安置方案,职工安置方案和社会保障办法不明确、资金不到位的,不得进入关闭破产程序;关闭破产程序结束后,及时为职工提供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和转移等相关服务。结合实际做到多分流少失业 积极推进国有大中型企业实施主辅分离、辅业转制,妥善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结合本地实际,指导企业做好相关工作,做到多分流、少失业;大力宣传有关扶持政策,对企业开展的转岗培训以及其他稳定就业的措施予以支持;加强对职工安置方案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相应的统计制度和监督机制,按月调度工作进展情况。规范企业行为严禁随意裁减人员 采取有效措施依法规范企业裁员行为。坚持减员增效与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原则,规范企业裁员行为,严禁企业随意裁减人员,切实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对有就业要求人员进行失业登记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失业登记、就业登录制度。从现在起到年底,在全省集中组织开展失业登记、就业登录活动,对有就业要求的人员进行失业登记,对各类录用人员办理录用备案,对各类就业人员,尤其是从事个体经营和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就业登录,使就业、失业显性化,促进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顺利进行。全省建立失业预测预警制度 构建失业预测预警和应急调控机制。在全省各地建立失业预测预警制度,结合经济、社会和政治各方面对就业形势的影响,实时分析监测行业景气指数、企业用工状态、失业人员增幅、长期失业人员比例、失业保险基金收支、特殊就业困难群体等方面情况,一旦超过预警线,及时启动应急调控方案。
关键词:职工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