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印发有关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工作要点通知
核心提示:小编获悉,国务院办公厅同意并印发《2013年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以下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的通知全文,详细内容请浏览下文。
《工作要点》指出2013年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重点任务是,围绕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影响创新驱动发展的突出问题,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积极探索治本之策,为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以下为通知全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全国打击侵犯
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办发〔2013〕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2013年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13年5月17日
2013年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
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
2013年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重点任务是,围绕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影响创新驱动发展的突出问题,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积极探索治本之策,为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一、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
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继续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红盾护农、农资打假下乡等专项行动,加强种子、苗木、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机等重点农资产品专项治理。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大经常性市场检查和生产经营企业整顿力度。对农资批发零售市场、种子苗木交易市场和集散地、邮寄快递渠道等进行重点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
整治假冒伪劣食品药品。严厉打击非法添加或使用非食品原料、饲喂不合格饲料、滥用农兽药、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肉类掺假售假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生产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黑窝点”,打击通过互联网、邮寄快递等渠道销售假药的违法行为,查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恶意制假售假、偷工减料、非法接受委托加工等违法行为。建设中药材追溯体系,治理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制假售假、掺杂使假、增重染色、以劣充好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