匈牙利的专利保护

一、授予专利的范围任何新的、包含创造性活动并适于工业应用的发明。植物品种和动物种类可授予专利。植物品种的授权条件是植物品种是可区分的、一致的、稳定的和新的,并已给出可注册的命名;动物种类的授权条件是该种类是可区分的和新的,并已给出可注册的命名。发现、科学理论和数学方法、艺术作品、规划、进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玩游戏或者做生意的方法、计算机程序。发明的实施会违反公共政策或道德的不受专利保护。二、专利审查新颖性如果发明不构成现有技术的一部分,则认为该发明具有新颖性。公众借助于书面描述或者口头交流、通过使用或者任何其它方式在优先权日之前可得到的任何内容均构成现有技术。有更早的优先权日的专利或者实用新型国家申请的内容或者任何等同于国家申请的内容,如果在优先权日之后被公开,也应认为是现有技术。无损公开无损公开是指不早于优先权日之前6个月内发生的发明的公开。由于申请人的权利的滥用或者由申请人或由原权利人在官方承认的展览会上展出,不认为是现有技术。匈牙利专利局对专利申请进行检索和实质审查,并公布专利申请和检索报告。专利保护范围由权利要求确定,并应当基于说明书和附图解释权利要求。三、专利的保护期限与撤销匈牙利专利保护期是自申请之日起20年。如果专利的主题不可授予专利或者说明书不符合法定要求,或者专利的内容超出在申请日时提交的申请的内容,专利应被撤销。撤销具有追溯力。当撤销的条件部分存在时,专利应当相应地进行限定。任何人都可以启动撤销程序。撤销请求撤回后,该程序可能会继续。如果当事人自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提出请求,布达佩斯法院可以对专利局的决定进行司法复审。对该法院的判决不服的,可以向最高法院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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