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赌球犯罪研究

关键词: 赌球;犯罪;刑法规制 内容提要: 我国足坛一直游离于法律之外,特别是脱离了刑法的正式控制,导致中国足球被各方黑恶势力所侵蚀。赌球,已成为阻碍中国足球发展,甚至严重破坏我国体育事业全面健康发展的一颗毒瘤。当前,司法介入体育领域已是我国乃至全球的大势所趋 关键词: 赌球;犯罪;刑法规制 内容提要: 我国足坛一直游离于法律之外,特别是脱离了刑法的正式控制,导致中国足球被各方黑恶势力所侵蚀。赌球,已成为阻碍中国足球发展,甚至严重破坏我国体育事业全面健康发展的一颗毒瘤。当前,司法介入体育领域已是我国乃至全球的大势所趋。对足坛进行反赌打黑,不仅需要各方面的综合治理,而且需要司法的介入和刑法的规制。 2009年11月初,公安部督办、辽宁省公安厅承办的中国足坛抓赌第一大案,吹响了中国足坛反赌风暴的号角。此次治理赌球,公安部门强势介入且决心甚大。随着司法调查的深入,涉嫌赌球的人员之多、范围之广、影响之恶劣,无不令人瞠目结舌。如今,网络赌球逐渐成为赌球的主要形式,而由网络赌球所诱发的一系列犯罪问题,也只不过是体育竞技犯罪现象的冰山一角。
所谓网络赌球,笔者认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技术和现代金融手段,借助网络虚拟空间中的赌博平台,以球类项目的输赢和比分为对象,进行网上组织赌博或常习赌博的行为。 1网络赌球的概述 1.1国内外网络赌球的现状 计算机网络技术给人们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赋予了赌博一种新的存在形式———“网络赌球”。由于网络赌球比传统形式的赌博更为高效、隐蔽,很快便在世界范围内肆虐开来。 世界杯期间是全球范围内赌球活动的高峰活跃期。在2002年韩日世界杯期间,全球博彩公司的投注额就已接近200亿美元[1],而广东一省的赌球地下投注额就有200亿元人民币之巨[2]。在2006年德国世界杯足球赛期间,赌球总金额比2002年世界杯上升15%,中国内地赌球投注高达500亿元人民币[3]。 我们再看看平时的各大足球联赛,据2006年统计,我国通过网络赌球等各种渠道,流失到境外的赌资达到6000亿元人民币之巨,相当于2003年全国福彩、体彩发行总额的15倍[4]。而根据目前最新统计,中国每年有10万亿人民币的赌资流失境外,这笔巨资可以建400座上海迪士尼乐园[5]。正当中国足坛扫赌风暴愈刮愈猛之际,世界职业化程度最高的欧洲大陆也爆出赌球丑闻———200多场比赛涉嫌被赌博集团操纵,德国、克罗地亚等9国联赛和杯赛染赌,就连欧洲冠军联赛也卷入其中。网络赌球涉及比赛之多,跨越地域之广,比赛级别之高令人震惊。 目前,全球已有300多家中文赌球网站,这些网站服务器主要集中于美国、英国、东南亚国家以及中国台湾、澳门等地区。在我国乃至世界范围内的网络赌球问题日趋严重,由网络赌球所引发的犯罪呈现层出不穷的势头,刑事司法介入足球已经成为大势所趋,刑法应该在更广大的范围内发挥其规制功能。 1.2网络赌球的特点 与传统的赌博犯罪相比较,网络赌球有着如下特点。 1.2.1涉案金额巨大,但犯罪成本低廉 2008年1月,浙江瑞安侦破涉案金额高达2亿的网络赌球案[6]。2009年10月,山东省破获累计涉案金额超过11亿的赌球大案[7]。可见,动辄上亿元的网络赌球案件已不足为奇。另外,网络赌球的犯罪成本极其低廉,经营者只需要架设一台服务器便可以开设赌博网站,且与赌徒互不相识。可以说,网络赌球这种利用先进科技手段的赌博方式,对于经营者和赌徒来说,犯罪成本和风险都是极低的。 1.2.2涉案地域广泛,但具体地点不明确 网络赌球是借助虚拟的互联网赌博平台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犯罪嫌疑人所在地、犯罪行为发生地、网络服务器所在地以及网络服务运营商所在地等往往不在同一个地区甚至国家内,因而涉案地域极具广泛性。并且由于网络的虚拟性,导致难以明确具体的犯罪行为地和犯罪结果地,刑事管辖权的模糊混乱进一步导致此类案件无法及时进入司法程序。 1.2.3涉案人员众多,但主体分散、隐蔽 2009年夏,湖北警方破获涉案500亿元网络赌球案,涉案人员多达数十万,地域遍布全国30个省市区[8]。网络赌球的参与者以虚拟的身份和匿名的方式分散地存在于互联网之中,采取电子货币和网上支付方式进行赌资转移,表现出较强的分散性和隐蔽性,并由此给反赌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 1.2.4涉案赛事级别高且规模庞大 足球运动的魅力是任何其他运动项目所不能媲美的,激情四射的世界杯和硝烟弥漫的各大超级联赛,都无不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据报道,我国足球联赛一路走来,无不充斥着赌球的传闻和对赌球丑闻的曝光,就连世界足球职业化程度最高的欧洲大陆也相继爆出赌球丑闻,级别之高,规模之大,史无前例。 1.2.5赌博集团内部分工细致且等级森严 在“六级金字塔”型组织结构下,最高层为经营赌博网站的公司;第二层是网站大股东;第三层是股东,也是一级代理;再下面就依次为:总代理、代理和会员。在整个网络赌博体系中,每对上下级之间的监管都是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的授权来完成,没有上级的授权,下级就无法登陆赌博网站进行管理和赌博,且一旦出现问题,上下线之间就切断联系,案件线索也就从此断开。 1.2.6互联网技术与现代金融手段相结合 网络赌球是基于高科技的一种新型犯罪。一方面,赌博软件的研发和网站的维护都由顶尖的计算机专家完成。各个赌博网站,或不断变换IP地址、域名,或使用专门的赌博光盘启动系统等方法消除网络赌博的痕迹;另一方面,赌资都采用电子货币方式的进行转移、交易,犯罪行为的实施往往以分秒计算。因此,公安机关难以调查取证,犯罪黑数大量存在。 1.3网络赌球的危害 赌博无论输赢,其结果都可能成为违法犯罪的诱因。与传统的赌博相比较,网络赌球对社会的危害性,有过之而无不及。 在体育领域,网络赌球已经对竞技体育产生了强烈的冲击。由于国内的足球联赛、篮球联赛都已成为网络赌球所关注的对象。赌博集团为了控制比赛,攫取高额利润,往往采取各种不正当手段,威逼利诱轮番上阵,迫使球员、教练员、裁判以及俱乐部妥协,不仅催生了操纵比赛的假球、黑哨现象,而且滋生了触犯刑法的行贿、受贿、贪污等犯罪行为。这些行为严重扰乱了国内体育职业联赛的正常秩序,并破坏着我国体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在社会公共领域,网络赌球也成为扰乱我国稳定的金融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的因素。一方面,由于参赌金额巨大,国内资金大量外流,这为境外不法分子提供了良机和便利的洗钱条件,对我国乃至国际金融安全都造成威胁。另一方面,赌博集团通常为了达到不法目的而与黑恶势力紧密勾结,打击报复不与之合作者,并朝着有组织犯罪的势头发展,进一步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 这些与网络赌球相而伴生的犯罪现象将大量增加,这无疑会使人们对体育圈乃至整个社会产生不安全感和不信任感,急剧增加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如果对日趋严重的网络赌球问题不加以控制,必将会给我国体育事业和全社会带来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和严重的破坏。 在本页浏览全文>>(共计4页)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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