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双滩电站淹没区通江境内农房及附属物搬(拆)迁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府有关部门:
根据市委下发的《双滩电站移民安置工作专题会议纪要》13号)和通江县、平昌县人民政府达成的协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移民迁建安置的有关要求,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双滩电站淹没区通江境内农房及附属物搬迁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充分认识做好移民安置工作的重要性
今年,我县将安置双滩电站淹没区通江境内移民144人,由于搬迁安置移民将离开祖居地,情感难舍、人地生疏,短期内不易适应新的生产生活环境,加之目前主汛期已经来临,淹没区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存在严重隐患。因此,安置和管理好搬迁移民,对安置地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有关乡镇和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移民安置管理工作,确保移民搬迁工作顺利推进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明确我县移民搬迁安置工作要求
今年,我县移民安置管理工作要重点做到“五早”:一是宣传早动员。各安置地乡镇应及早将各项移民政策宣传到基层干部和广大群众中去,统一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确保干部群众积极配合政府共同做好移民安置工作。二是任务早落实。有关部门要尽快将移民安置任务及早分解落实到各乡镇、村社、安置点,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三是建房早开工。淹没区移民建房务必立即启动,确保在今年大汛到来之前全部完工,淹没群众全部搬出。四是移民搬迁早行动。力争在今年10月1日前全面结束淹没区农房及附属物的搬迁补赔偿工作。在移民安置管理工作中,要严格把好“四关”:一是严格把好移民政策关。必须不折不扣地认真执行有关移民安置政策,严禁损害移民的切身利益,确保移民迁得出、安得稳、能致富。二是严格把好移民建房质量关。移民建房由各安置地乡镇落实专人负责质量监督,完工后必须经过质检部门验收合格后移民才能入住。三是严格把好移民资金管理使用安全关。移民搬迁资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四是严格把好移民搬迁关。各安置地乡镇要积极主动加强联系,编制周密的移民搬迁方案,落实得力人员专抓,确保万无一失。
三、认真组织实施好移民搬迁安置工作
按照协议和有关要求,今年,我县移民房屋搬迁暂按川府函59号文件标准,对淹没区需搬迁安置的农户实行预补偿,待国家、省、市新的政策标准出台后,按新的规定进行结算。按照属地管理和部门负责制原则,房屋搬迁组织实施工作以乡镇人民政府为主体,县建设局、县房管所派员协助;房屋搬迁的政策解释、补赔偿测算、资金兑付由县规划建设局、县房管所负责;思想动员、搬迁组织、签定搬迁协议等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被搬迁农户原则上采取就近安置的办法,安置后的土地、林地等由乡镇人民政府协调解决;建房所需土地由乡镇国土站统一规划,手续从简。县移民办要积极主动地搞好各方协调工作,特别是对原错登、漏登的房屋及附属物等要及时与平昌县移民办衔接,现场处理落实。农户的房屋及附属物补赔偿资金,按照农户与乡镇人民政府签定的搬迁协议,搬迁一户、兑现一户。
四、切实加强移民安置工作的组织领导
移民安置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宽、工作量大、任务艰巨,各安置地乡镇务必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移民安置管理工作顺利进行。一是要建立健全移民安置管理工作机构,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日常工作专人抓。二是要严格执行移民安置政策,切实处理好移民安置管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三是要管好用好移民安置管理工作中的各项资金,实行财务、会计和审批人员分设,做到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人审批、专款专用,县审计、监察等部门要加强移民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和审计工作,确保移民资金安全。四是要密切关注移民的思想动态,关心移民的生产生活,积极为移民排忧解难,促进移民尽快融入当地社会,保证安置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特此通知
二○○六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