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银行房地产开发贷款

成都银行房地产开发贷款

业务简介

房地产开发类贷款是指用于土地一级开发、房屋建造过程中所需建设资金的贷款,包括土地储备贷款和房地产开贷款。房地产开贷款又分为住房开发贷款、商业用房开发贷款及其他房地产开发贷款等。

特点

期限长、贷款金额大

对象

1.房地产开发贷款的对象为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2.土地储备贷款的对象为政府土地储备机构,经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受政府委托代表政府实施土地收购、储备和出让前期工作的法人机构,包括政府土地储备中心和承担政府土地储备职能的企事业单位。土地储备贷款的借款人仅限于负责土地一级开发的机构。

申请条件

除一般贷款所要求的条件外,申请房地产开发贷款的借款人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贷款项目的自有资金投入不少于项目总投资的35%。

2.贷款项目应符合国家或地方住房建设规划要求,市场前景好。

3.立项文件完整、真实、有效,已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能够进行实质性开发。

4.贷款项目的工程预算投资总额能够满足项目完工前由于通货膨胀和不可预见等原因追加预算的需要。

5.贷款项目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配套,项目建成以后,能及时投入正常使用。

土地储备贷款项目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对单幅土地的土地储备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该幅土地的收购、储备及出让前期工作成本的80%或者土地评估价值的70%。

2.贷款项目经可行性研究论证,与当地住房开发市场的需求能够有效匹配,市场前景较好。

3.贷款项目已经纳入国家或地方土地整治计划,其立项文件完整、真实、有效,能够进行实质性开发。

4.贷款项目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配套,项目建成后,能及时投入正常使用。

5.贷款项目的工程预算投资总额能够满足于完工前由于通货膨胀和不可预见等原因追加预算的需要。

提交材料

除一般贷款所要求的资料外,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或承担贷款项目开发建设的批准文件。

2.申请贷款项目的有关材料,主要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准文件、项目年度投资计划、扩初设计及批准文件、项目《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项目建设施工合同等。如已获得《商品房屋销售许可证》等文件,也应同时提供。

3.项目开发建设自有资金落实的证明文件、材料。

4.项目租售方案及有效的受益分配协议。

5.如贷款项目收益不足以偿还银行贷款利息,还应提供经有权部门批准的可用于还款的其他资金来源证明。

6.如借款人接受其他单位委托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还应提供与业主单位正式签订的房地产开发建设工程合同。

7.申请土地储备贷款的借款人,应提供机构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受政府委托代表政府实施土地收购、储备和出让前期工作的有关文件。

关键词:房地产成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