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违章建筑拆除的规定,违章建筑如何认定
长沙违章建筑拆除的规定
住宅是每一个中国人心中的一份特殊情怀,大家都认为有了房子就有了家,心里就会踏实。在辽阔的华夏的大地千奇百怪的建筑层出不穷,有的巍峨,有的壮观,都得却是违章建筑。违章建筑并没有按照规范建房,是违法违规的行为,是一定会被拆除的。那么长沙违章建筑拆除的规定是什么呢?小编这里就为大家科普下这方面的相关知识!
在长沙违章建筑拆除的规定大致如下:
拆除违章建筑大致程序就是违法建筑的认定-作出《限期拆除决定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拆-被责成部门(有权部门)催告-公告期限履行拆除义务-强制拆除决定-强拆。
1、违法建筑的认定:以下这些情况就可认定为违法建筑。
情况一、建房时未通过申请就建的,或者写了申请书并提交了相关资料但未获得批准和获得相应的规划许可证时,那这类房屋建出来就是违章建筑,会被强制拆除,且拆除时无补偿。
情况二、擅自将规划许可证改变而建成的房屋,那也是违章建筑,会被强制拆除,且拆除时没有补偿。
情况三、擅自改变土地性质而建成的房屋,比如在耕地上建房等情况,这类房屋一经发现就会被拆除,且拆除时无补偿。
情况四、擅自将临时建筑设成为永久性建筑,比如有的地方要拆迁了,有些人为了能多拿补偿而建了临时建筑,最后又将其建成永久性建筑,所以这类房屋也会被拆除,且没有补偿。
2、行政机关下达《限期拆除决定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
被视为违章建筑后,行政机关会下限期拆除决定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告知自行拆除的期限,不自行拆除的后果,适用的法律依据,相对人的维权方法等,所以最好在这段时间内拆除。
3、行政机关应下达《催告通知书》
快到拆迁日期时,若你的房屋还未拆除,行政机关就会发送《催告通知书》给你,告诉你履行的期限、方式,并依照法律规定,有权陈述和申辩。
4、最后经催告后,你还是未拆除且无正当理由,行政机关将作出强制执行决定。
违章建筑如何认定
违章建筑认定是:占用国有土地、集体土地、过道、马路边、公共绿地内、过道、人行道的建筑物;在拆迁征收范围确定后实施的建筑物;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批准范围、内容施工的建筑物;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或伪造相关材料骗取许可证建成的建筑物。
法律依据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违章建筑拆迁怎么赔偿
目前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违章(法)建筑”的含义,在学术界目前比较认可的一种说法是: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建造的建筑物和其他工作物。这个词之所以在拆迁过程中会频繁出现,主要是涉及到拆迁的补偿利益问题。征收实践当中确实有一部分被拆迁户抱着侥幸心理,在拆迁之前快速地新建、扩建部分房屋,在拆迁过程中想以此来要价获得更多的拆迁补偿款,殊不知,这是自欺欺人的小聪明,最后的结果必然是竹篮子打水一场空。
法律依据
现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明确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