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落实破产企业职工安置补偿
记者昨日从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获悉,从8月起至11月底,由省国资委、省监察厅、省劳动和厅、省总工会等单位联合在全省开展维护国有改制和关闭破产中职工合法权益专项治理行动,以落实关闭破产企业费、发放和职工安置等情况。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重点内容是: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安置费、经济补偿金发放及职工安置情况;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及医疗费用处理情况;关闭破产企业人员接续各项社会保险关系情况。企业重组、改制方案和国有控股企业改制为非国有企业的方案,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的情况;重组、改制企业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理顺,发放经济补偿金及处理拖欠职工各种费用情况;重组、改制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以及为职工接续社会保险关系情况。企业主辅分离方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情况;用于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和分离企业办社会机构的资产处置及机构分离后,所需资金的到位情况;企业在主辅分离、辅业改制过程中,职工分流安置方式、职工过去或变更、支付经济补偿金及社会保险关系接续情况;企业中小学在职和退休教师的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