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破产人不得坐飞机旅游度假

核心提示:深圳法院率先基本解决难问题实施标准由总体要求、程序规范、实体指标和贯切要求组成。还有在 执行不能 案件中, 准破产人 不得为多种行为支付费用,如坐飞机、坐高铁,在星级以上宾馆进行高消费等。 23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深圳法院率先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实施标准》(以下简称《实施标准》),《实施标准》由总体要求、程序规范、实体指标和贯彻要求四个部分组成,包括执行工作流程规范、执行案件质量评价的标准体系。其中,程序规范和实体指标是核心内容。该做法在全国属首创,标志着深圳 法律职业化共同体 建设迈出实质性的一步。 深圳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胡志光表示,《实施标准》具适度超前性,并非单纯的执行工作实践总结。部分内容是努力方向,目前尚不能完全做到,但是通过努力可以达到的目标。 运用 鹰眼查控网 系统让被执行人及财产无处遁形 程序规范由执行准备、财产及人员查控、财产处分、执行监督、结案及执行案件退出机制等六部分组成。程序规范强调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查找、处分,要求运用 鹰眼查控网 让被执行人及财产无处遁形;突出终本执行案件的执行措施采取率,提高终本案件结案标准,通过穷尽执行措施来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区分 执行不能 和 执行难 ,通过主动移送破产或者限制个人高消费,提供执行案件退出机制,让市场的归市场,法院的归法院。 实体指标由公正、效率和效果三个指标组成。公正指标突出执行公开,以公开促公正;效率指标强调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要求缩短平均结案周期,让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尽快得以实现,效果指标则着重于执行案件的执行结果,强调执行完毕率,提高部分执行率,同时考虑的感受,设定信访投诉率。 胡志光在介绍《实施标准》的亮点时指出,借鉴英美法系法律理念,该标准建立了 执行不能 案件退出机制。即在执行过程中,存在被执行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 执行不能 情况,其与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财产等 执行难 情况有实质性区别。 执行不能 案件的被执行人为的,依法由提起破产程序,或者试行法院主动移送破产制度; 执行不能 案件的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依法对其限制高消费,让其过 准破产人 生活。笔者在具体条例中看到,这类被执行人在过上 准破产人 生活后,不得为多种行为支付费用,包括乘坐飞机、列车软卧、高铁、动车、轮船二等舱位以上,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高尔夫球场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等。 引入第三方评估法院工作避免 运动员 又是 裁判员 在谈到《实施标准》的内容时,胡志光强调,《实施标准》是一个开放的制度设计,对新问题、新变化持接纳的态度,欢迎社会各界朋友参与讨论,提出修改意见。为了避免在执行工作标准衡量中法院既是 运动员 又是 裁判员 ,深圳中院正式委托深圳市律师协会引入独立第三方机构对深圳法院《实施标准》及其落实情况进行评估。
关键词:破产人坐飞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