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主席称“银行破产条例已进入立法进程”

国内银行业退出机制不久或将面世。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在7日召开的银监会2008年工作会议上表示,与新相配套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破产条例》(下称条例)已进入立法进程,《贷款通则》废止工作到了最后审查程序。 刘zz表示,2008年银监会将大力促进金融创新,通过推动银行配套文件等一系列法规成立和建立有效监管体系,维护银行体系稳定。 观察人士指出,去年6月日实施的新《破产法》明确,对金融机构破产将另行规定。 随着中国金融业的全面对外开放,金融机构在竞争中被迫退出市场在所难免,而条例将引发中国金融市场格局的重大变革。 一直以来,银行业依托国家信用和政府信用所提供的隐性进行经营,基本上不存在市场退出的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曙光建议,将8%的资产充足率作为破产与否的 生死线 之一,写入条例中去。李曙光参与了2006年8月出台的新《破产法》起草工作。 刘zz的讲话表明,截至2007年9月末,资本充足率达到8%的银行共计36家,达标银行资产占比相应从0.6%上升到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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