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破产信息公开平台上线运行
月2日,深圳破产信息公开平台上线试运行。这是深圳继推行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及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之后,在司法公开领域推出的又一创新举措。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健全优胜劣汰市场化退出机制,完善企业破产制度。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加快推进 僵尸企业 重组整合或退出市场。今年广东省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到,要把处置 僵尸企业 作为化解产能过剩的 牛鼻子 。
律制度是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重要支柱。长期以来,破产信息的公开在我国都是一片空白。深圳中级人民法院于993年成立了全国首个破产审判庭,专门审理企业破产案件。20多年来,深圳中院坚持破产审判机构专门化、人员专业化、管理规范化的发展路径,开拓进取,积极创新。近日,深圳中院开发建设了破产信息公开平台,这也是全国首个全面公开破产信息的平台。
破产案件范围更广
所谓破产,是指当债务人的全部资产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通过一定程序将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供其平均受偿,从而使债务人免除不能清偿的其他债务。如果能迅速、方便地获取信息,对利益相关人影响巨大。比如,一家公司破产,但它的债权人并不知情。也因此,债权人没有及时到法院登记、参与的分配。往往等债权人意识到,分配已经结束了。
月2日,深圳破产信息公开平台上线试运行。这是深圳继推行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及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之后,在司法公开领域推出的又一创新举措。通过登录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可以查询破产案件审理的相关规定及审理进展情况,并可根据公开的联络方式直接与承办法官联系。
深圳中院和破产审判庭副庭长岳燕妮介绍,破产案件与普通的民商事案件区别在于,当事人范围更广,一个破产企业涉及员工、债权人、股东等,社会影响面更广。有的破产案件,涉案当事人可能达上万人。信息公开可以令当事人和法官不掌握的相关利益方可以更方便查询、知道进度,有利于市场清理。 很多企业进入破产程序了,其债权人对相关信息不是很清楚,债权人会议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开,破产信息公开平台正好给破产案件当事人一个查询信息的路径,也有助于社会信用体系的健全与完善。 岳燕妮介绍。
从更高层面上看,破产法律制度的完善,将为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提供重要保障。深圳中院为深圳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助力经济转型作出了重大贡献,为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积累了丰富经验,很多先行先试的做法被吸纳进司法解释,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充分肯定。
去年审理全省40%破产案件
这并非深圳中院首次走在全面前列。深圳在993年成立了全国首个破产审判庭,专门审理企业破产案件。
据了解,深圳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深圳市场经济发达、商事主体众多。深圳中院受理的破产案件主要涉及证券公司、上市公司、房地产企业、生产加工型企业以及大量的 僵尸企业 。近年来,深圳中院受理和审结的破产案件逐年上升,呈加速增长的态势。205年,深圳中院新收破产案件同比增长04.7%,审理的破产案件总量约占全省的40%。
就在去年,深圳最早一批上市的老牌上市公司深圳新都酒店破产重整案就在深圳中院审结。从205年9月5日到205年2月28日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深圳中院仅耗时0天,创下全国市场主导条件下上市公司拯救的最快速度。案件顺利保住了272个就业岗位,实现债权清偿7406038.29元,为24,379户股民保住了股票价值,为深圳保留了一家主板上市公司。该案一改过去上市公司重整只关注债务重组,简单清壳的审理模式,将后续经营,整合到重整计划中,获得了债权人和股东的双重认可,也为下一步再建型重整的全面铺开探索了一条可行之路。
随着破产信息公开的深入推进,深圳中院将在条件成熟时逐步实现通过2368电话服务热线、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电子公告屏和触摸屏等载体分别予以公开。
破产审判深圳经验
与市场同行探索破产审判新机制
改革开放以来,特区深圳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的改革,积极探索破产法律制度,创新破产审判体制机制,努力为企业退出市场提供规范有序的法治环境。从993年成立全国首个破产审判庭至今,深圳在破产审判方面积累了不少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