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移民签证实用知识问答
1)我已取得加拿大移民签证,但还未到加拿大报到,公司希望我转调至美国公司,所以我必须申请美国L-1签证,这是否影响我在加拿大的居留权?我计划先到加拿大报到后,再转往美国。我不愿放弃加拿大的居留权,但也希望能够拥有美国工作的机会,是否有两全其美的方法?
答:根据加拿大的移民法例,移民在报到之后,在任何的连续十二个月之中,如果离境超过183天,移民局便认为该移民放弃加拿大居留权。不过,加拿大移民局也对有离境需要的人士发出一份批准长期离境的文件,称为「回加纸」(Returning Resident Permit),回加纸的有效期分为一年或两年。就你的情况来说,倘若你获发回加纸,你便可同时保留加拿大居留权及往美国工作。不过,你必须先到加拿大报到,真正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之后,才可向加拿大移民局提出回加纸申请。此外,移民局对回加纸申请人是有特定的要求,在报到后,你必须查核清楚才向移民局提出申请。
问:我有两位朋友想从上海移民过来,他们想知道可以通过哪几种途径比较合适他们。他们的状况如下:
(1)朋友甲现年50岁,持有大学文凭,专业是做房地产生意,英语一般,会简单的日常用语,在上海的事业颇为成功,他可以用哪一种途径移民来加拿大?
答:你的朋友可考虑以投资移民或企业移民方式申请移民。两类移民的申请要求有点不同。投资移民申请者必须拥有八十万加元的资产,而这些资产必须是由申请人用自己的能力赚取得来的。申请人需把四十万交给加拿大政府,作为投资,五年后,政府会把四十万归还给申请人。至于企业移民则对申请人的资产数目没有特定的要求,根据我们的经验,若申请人拥有三十万元或以上的资产便合乎初步的条件。不过,企业移民的移民签证上是有一项条件,便是移民必须在抵步后的两年之内在加拿大经营生意,否则,移民是违反移民法例,其移民身份是有可能被取消。
(2)朋友乙现年45岁,做房地产生意,持有大专文凭,会一点点英语,曾经在澳大利亚生活了三年多,现在在上海的事业很成功,想让女儿来加拿大读书。这女孩子现时17岁,正就读高中一年级,这个情况应该是申请学生签证,让女儿来读书,或是申请移民?两项申请需要甚么条件及手续?
答:你的朋友可进行两项的申请,首先为女儿申请学生签证,让女儿先来加拿大读书,在取得学生签证后便申请移民。在取得移民身份后,女儿便可缴交本地学生的学费,比海外学生学费低很多。申请学生签证必须有加拿大学校录取,然后向移民局提出申请,申请中需提供证明有足够的金钱支持女儿在加拿大留学的学费,住宿及生活费。至于移民申请方面,你的朋友,因是经营生意,理应是以投资移民或企业移民方式申请。有关的介绍可参考我们对问题1的回答。
问:我是加拿大永久移民,我可以担保我的妹妹移民吗?
答:家庭团聚类的被担保人只包括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和孙子女,父母,以及祖父母。一般情况下你不可以担保你妹妹,除非她是19岁以下的孤儿,而且未婚。但如果你妹妹具备独立移民的条件,你作为她的加国亲属可以在她总评分上加五分。
问:我要担保家人移民是否一定需要我有工作?我不工作但是有银行存款是否能担保家人?
答:作为合格担保人的条件之一是要有来源于加拿大的经济收入。可列入担保人年收入的项目包括工资,自雇收入,租金,银行利息,年金等。如果担保人不工作担财力雄厚,比如每年的存款和投资所赚的利息或租金收入已经达到移民局规定的年收入要求,那么他也是可以担保家人移民的。另外,被担保人本身的经济状况对担保被批与否没有实质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