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的分类
【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的分类
依据劳动力价值实现的方式,劳动关系可以分为直接的劳动关系和间接的劳动关系。所谓的直接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通过直接使用劳动力而实现劳动价值。间接的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并非直接使用劳动力,而是通过劳动力出租的方式实现劳动力价值的实现。如劳务公司,就是通过向其它单位输出劳动力而间接方式地实现劳动力价值的。
依据是否实际履行权利义务来划分,可分为现实的劳动关系和虚拟的劳动关系。如果劳动关系的双方主体在劳动关系的存续过程中,劳动者实际履行了劳动的义务而用人单位也实际履行着支付报酬的义务,那么,这就是现实的劳动关系;虚拟的劳动关系是指双方只签订有劳动合同,但并不实际履行劳动和支付报酬义务的劳动关系。如下岗、待岗、内退,停薪留职等人员与原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
根据规范程度来分,可分为规范的劳动关系和事实劳动关系。规范的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签订了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劳动合同而存在的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则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并未按劳动法律法规的要求签订劳动合同,但基于事实上存在着劳动者提供劳动,用人单位支付了报酬,劳动者接受和服从用人单位的管理而生产的劳动关系[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