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新公民法提高入籍难度
加拿大政府提交了新的公民法草案。新公民法草案对移民加拿大的申请者在加拿大居留的时间作了延长,规定申请者需在过去6年间至少有4年居住在加拿大,并提供在加拿大的纳税证明。
当地时间6日,加拿大政府向国会提交了新的公民法草案。根据草案,移民加拿大申请者在加拿大居留时间将比现在有所延长,对语言的要求也有所提高,此外法案对入籍欺诈等行为也规定了更为严厉的处罚措施。
加拿大联邦公民和移民部长克里斯·亚历山大介绍说,要求新入籍的人在加拿大居留这么长的时间是为了让这些人更好地融入加拿大社会,将使他们同加拿大之间产生更加紧密的联系,使他们有强烈的归属感,确保他们能全面地融入到加拿大的生活中来。这些改革举措将会提升加拿大人的自我价值,也会显示和增强他们对加拿大的责任感。
新公民法草案对目前实施的“入籍者申请之前4年中有3年需要居住在加拿大”的时间要求作了延长,规定申请入籍者在过去6年间应该至少有4年居住在加拿大,且这4年中每年居留在加拿大的时间不少于183天。与此同时,申请者必须提供他们在加拿大期间的纳税证明。此外,草案还规定入籍前需要参加语言和知识考试的申请者年龄范围从目前的18到54岁扩大到14到64岁。
草案规定作为加拿大武装力量成员的永久居民可以快速获得加拿大国籍。还规定,拥有双重国籍的或者是加拿大永久居民,从事恐怖主义、叛变、间谍行为,以及武力对抗加拿大的人将被剥夺加拿大国籍。此外,草案还对入籍欺诈和虚报等行为加重了处罚,对从事此类行为的申请者最多科以10万加元(约合55万人民币)的罚款或处以5年的监禁。另外,申请入籍的费用也由现在的100加元(约合550元人民币)增加到300加元(约合1650元人民币)。
新的公民法草案增加了公民及移民部长权力,他将有权取消一个人的加拿大国籍,也有权破格授予某人加拿大公民权。不过,对于外界争议不断的是否取消“在加拿大出生便自动获得国籍”的规定,新的公民法草案并未涉及。政府表示这一问题还在研究当中,将来会做出定论。
这是加拿大公民法自1977年实施以来经历的第一次全面改革。对此,加拿大联邦公民和移民部长亚历山大称,加拿大新公民法草案的推出正是为了提升加拿大人的自我价值,加拿大人要明白加拿大国籍并不单纯是一个“便利的护照”,还应该体现公民个人同国家之间的相互责任。改革会确保加拿大移民体系的完整性。亚历山大还称,新的公民法将使入籍审批程序由三步简化为一步,到2015年至2016年审批时间将由约三年缩短为一年、极大地减少积压的入籍申请数量,此外费用的提升也将减轻加拿大纳税人所承担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