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在去年九月时,我亲戚与某公司签订,上个月该公司被宣布破产,要解除该合同。我亲戚不同意,认为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在企业破产发生变动的,
租赁合同应当继续有效。清算组的负责人却说《企业(试行)》第二十六条规定清算组有权解除未履行的合同。请问:本案应适用哪一部法律?
答: 立法法规定,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其中第八十三条规定: 特别规定与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 合同法是普通法的一般规定,《企业破产法(试行)》是特别法的特别规定,两法都是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本案可适用特别法的《企业破产法(试行)》规定,由清算组决定是否解除或者继续履行未履行的合同。因此,我们认为:该公司清算组解除未履行完毕的租赁合同是有法律依据的。
答: 立法法规定,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其中第八十三条规定: 特别规定与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 合同法是普通法的一般规定,《企业破产法(试行)》是特别法的特别规定,两法都是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本案可适用特别法的《企业破产法(试行)》规定,由清算组决定是否解除或者继续履行未履行的合同。因此,我们认为:该公司清算组解除未履行完毕的租赁合同是有法律依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