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商标代理机构收文地点迁移的通知

关于受理商标代理机构收文地点迁移的通知

各商标代理机构:

为规范商标注册大厅秩序,方便商标代理机构送取有关商标申请书件,自2005年12月8日起,我局受理商标代理机构的收文地点将由现总局办公大楼一层的商标注册大厅迁移至国家工商总局东门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文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甲49号月坛社区北侧。

二、办公时间:

上午 08:15-11:15

下午 13:45-16:30

13:15-16:00

三、为维护商标代理秩序,请各商标代理机构送文人员从月坛南街或月坛西街直接到达收文室,严禁商标代理机构人员穿行总局机关大院和在总局大楼前和商标注册大厅内招揽商标业务。

二OO五年十二月七日

关键词:关于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