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四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的国内商标代理组织 2023-11-30 知识产权 62℃ 0 根据《商标法实施细则》及其有关规定,一九九四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山西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商标事务所,唐山、鞍山、常德、东营、贵阳、长沙、湛江市商标事务所,滨州、临沂、荷泽地区商标事务所代理国内商标业务。 关键词:一九九四年管理局 上一篇 商标抢注的表现形式 下一篇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说明书的内容和写作要求 相关推荐 专利优先权概念 商标注册的申请是怎样的 《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关于做好2006年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产品包装物出现“极品”字样问题的处理意见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关于印发《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创新指导目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