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新设合并需提交哪些资料
办理新设合并须提交资料:⒈合并双方股东会决议。⒉合并双方股东会批准的合并协议。⒊合并双方关于同意注销、成立清算组等事项的股东会决议。⒋合并双方各自的审计报告。⒌合并双方各自出具的清算报告。6.新设公司的验资报告。7新设公司章程。8.场地使用证明。9.合并双
办理新设合并须提交资料:
⒈合并双方股东会决议。
⒉合并双方股东会批准的合并协议。
⒊合并双方关于同意注销、成立清算组等事项的股东会决议。
⒋合并双方各自的审计报告。
⒌合并双方各自出具的清算报告。
6.新设公司的验资报告。
7新设公司章程。
8.场地使用证明。
9.合并双方注销清算公告报样。
10.合并双方的注销证明。
11.股东的身份证明,新董事、监事、经理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
12提交《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1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4.法律法规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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