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美国亲属移民所需文件
如果申请人在境外,其境内的亲属需首先向移民局提出申请,所需文件和材料如下:
(1)I-130表;
(2)G-325A表,即“履历表”,仅供美国公民配偶申请而用。该表在多数情况下是供申请人已进入美国后提出申请所用,但陈情人的申请如果是单独提出,也需填报该表。
(3)陈情人的身份证明。如果是土生美国公民,需提交州政府出具的出生证。如果是海外出生之美国公民或归化美国公民,则需提交公民证、归化证、海外领事出具之出生证或者有效的美国护照。如果是永久居民,其身份证明为绿卡或者盖有有效永久居民章的护照。
(4)亲属关系证明。陈情人应根据和申请人的不同关系而提交不同的证明材料:
配偶关系:法定结婚证书。如果再婚,则需提交原有关系证明,如离婚证书、配偶死亡证等。结婚照或其他家庭照片。其他夫妻共同生活的证明。
子女关系:子女出生证;
继子女关系:由婚姻而形成的继子女关系必须是结婚发生于该继子(女)18岁以前;需提供:有效结婚证、出生证、双方原有婚姻关系证明;
非婚子女:血亲证明、经济抚养证明等;
受虐待配偶或子女:警察报告、医疗报告、证人证词、寄居证明等;
养子女:有关法定证明;
兄弟姐妹:出生公证、父母结婚证明
(5)申请表
美国境内申请
(1)I-485表;
(2)I-485A表
(3)I-325A表(14岁以上填写)
(4)亲属经济担保书
(5)FD-258表,即指纹卡。(最好由当地警察机构制作)
(6)I-797表;
(7)I-693表,即体检表;
(8)防疫接种证明;
(9)I-94记录卡;
(10)申请费;
(11)照片;
向境外使馆申请签证需提交的文件
(1)OF-230I表;
(2)OF-169表;
(3)经济担保书;
(4)OF-230II表;
(5)美国亲属陈情申请的全部文件;
(6)护照;
(7)无犯罪证明;
(8)体检证明;
(9)防疫接种证明;
(10)申请费;
(11)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