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就业移民的条件和程序
就业移民,顾名思义是与申请人所从事的工作性质有关。从职业的角度,美国将申请移民的种类细致划分为5类。根据美国移民法第203(b)(3)(A)规定,此类签证包括专业人士、技术工人和非技术工人。这类签证为所有能够在美国找到雇主的普通人提供了一个踏上美国大陆的机会。
美国劳工部严格要求申请人必须先获得劳工许可证,是为了证明外国申请人将要从事的工作在美国当地确实没有合适的雇员可以胜任,劳工许可证由外国申请人的美国雇主向劳工部提出请求。整个申办职业移民的步骤,可归纳为基本三步:
1) 找到美国雇主,而且在整个申办过程中不能改变雇主;
2) 申办劳工许可证(劳工卡);
3) 申办永久居民签证(绿卡)。2005年3月,美国移民局心革移民程序。劳工卡民无需在州劳工局申办,而是直接向联邦申请,这是最困难、最复杂,也是最关键的一步。当然目前美国大量短缺人才的职业也可获得劳工部的豁免,免去劳工卡的程序,而直接进入申请永久居民身份的程序。
美国劳工卡的审批必须满足以下几点基本要求:
(1) 申请人必须在美国找到合法的雇主;
(2) 申请人的雇主必须向劳工部提供有关资料,证明他有经济能力去提供给你这个职位所提供给你的工资,必须不能低于这个州同类工作职位的平均工资的95%;
(3) 本人必须满足胜任这个工作职位所要求的教育及工作经验的要求;
(4) 没有能够胜任这个工作职位的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愿意应聘这个工作职位。为了满足第(4)点要求,劳工部要求申请人的雇主必须在规定级别在报纸或杂志上刊登达30天之久的广告,广告内容包括职位名称、报酬、工作时间并描述该职位的职责和需要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