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山县水产购销第三经理部破产清算报告破产清算小
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关于水产购销第三经理部破产清算(qingsuan)报告
东山县人民法院并债权人会议:
东山县水产购销第三经理部于一九九六年五月三十一日向贵院提出企业破产申请,贵院于一九九六年六月十一日下达《民事裁定书》,宣告东山县水产购销第三经理部破产还债。至此,本组按照有关法律程序进行了一系列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清算(qingsuan)工作基本情况
1、本清算组根据(1996)东经破字第02-4号文精神,组成东山县水产购销第三经理部破产清算组,成员共16名,由朱联生任组长,吴耀辉、林炎福、何保文任副组长。
2、清算组下设五个小组:即办公室、资产清理组、债务清理组、债权审报组、劳动工资保险组。
3、清算组的职责及工作范围:
(1)办公室:负责接受文书、资料、账册、印章等文秘资料及破产行政费用开支,调配车辆,接待和安全保卫工作。
(2)资产清理组:负责接受财产状况说明书及财产清册、清点、清理、核实、估价。
(3)债务清理组:负责接受债务清册、清理、核准、组织讨债。
(4)债权审报组:负责接受债权清册、组织、申报、登记、审核、编制债权分配明细表。
(5)劳动工资保险组:负责接受劳资清册、核实人数、所欠工资额及劳保费用总额。
在县法院、县企业破产办的直接领导下,两年多来,我组共接受《企业破产预案》、《民事裁定书》等文件11份;县法院、县企业破产办、水产局、劳动局、审计事务所先后召开多次会议研究,委托东山审计事务所对该部账务、资产进行审计清理、清点、登记、评估和造册。1997年6月3日经贵院批准发布拍卖该部全部厂房设备公告。之后,本组积极联系招商,在97年"闽粤经贸洽谈会"中也做了招商工作。经多方努力,同西埔客商陈水金、林秀燕达成成交该部全部资产,价格为人民币165万元(现存厂房,含林茂顺店面,设备及土地使用权)。
二、该经理部的基本情况及破产原因
该经理部系县集体所有制企业,现有在册职工44人,退休职工6人,因工死亡职工抚恤对象3人。该部创办于1963年,从事水产品购销业务,批零差价是企业职工收入和积累的主要来源。故此,企业的底子薄,为追求"规模效益",1987年之后几年,举债技改,先后借用金融租赁贷款及赎买县水产公司资产,新建库容130吨、急冻10吨、日制冰10吨、保温80吨冷库壹座,及职工宿舍、办公室和大澳渔港收购点,投资170多万元。由于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及经营不善,连年发生亏损。虽经1992年整顿发包,由本单位职工承包,当时发包金额测算意在支付银行贷款利息、租赁贷款本息和偿还民间借款本金及支付退休职工退休金。由于林镇生承包期间,债权人纷纷上门讨债,民间债权人还索赔了利息,多次联合起诉,导致部分厂房三次被查封,承包者无法正常生产,使经济效益和企业信誉受到不良影响,加重了企业的还债负担,借新债还旧债。银行到期的利息、租赁贷款本息无法支付,长期拖欠。1995年10月,县工商银行、省工行信托投资公司、工行信托投资公司、东山县水产供销公司等债权人向市中级法院人民法院起诉,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工商银行起诉并作了判决,于95年12月查封全部资产,从此企业停止经营。
三、该经理部债务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