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中存在的异议期问题

【商标注册的异议】商标注册中存在的异议期问题

商标在初审公告期内任何人有权利提出异议,异议被受理后商标局会给被异议人下发 商标异议答辩通知书 ,并会附上商标异议理由.被异议人在拿到商标异议答辩通知书后可以结合对方提出的异议理由一一进行答辩.

答辩是自愿的,商标局不收取规费.

自取得商标局下发的 商标异议答辩通知书 的15日内应向国家商标局递交答辩理由,如果限期没有进行答辩,那么商标局将会结合异议人的理由,再次对该商标进行审查.

自商标异议至商标异议裁定目前约需要三年左右的时间.

商标局会将最后的异议裁定下发至异议人及被异议人.

如果异议理由成立,那么被异议商标将被驳回;如果异议理由不成立,那么被异议人仍可以取得该商标的所有权.

三年时间应该是异议申请自裁定的时间,这三年内被异议人是不能够取得商标注册证的,但仍可以加注TM使用,并且任何人都有权利重新申请.

关键词:商标注册异议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