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案例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案例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下面是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纠纷案例的汇总,供大家参考。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不合法,被告合法权益终得维护

2004年7月12日,原告张某与被告朱某签订了房屋租赁协议,双方约定朱某将本市泉山区泰山商贸中心B座101、102、201、202房屋租赁给张某作为餐饮经营使用。租赁期限两年,即2004年8月1日至2006年7月31日止,年租金90000元,每半年支付一次45000元。合同对违约责任作了约定,即如有一方违约应赔偿另一方年租金的50%即45000元等,同时对转租等事宜亦作了明确的约定。 全文

●如何认定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存在欺诈而无效

如何认定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存在欺诈而无效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当事人以其本人的名义投入某公司股金20万元,获转让金800万元,该转让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全文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 两种情形能反悔

张先生与妻子到民政机关协议离婚,并约定位于朝阳区甘露园的一套房屋过户给女方。但张先生后来并未协助其前妻办理房屋的产权过户手续。

张先生说,他当时是在激愤的情形下在前妻事先准备好的离婚协议上签的字,离婚后他进行了冷静的反思,认为离婚协议对他和孩子显失公平,要求前妻给自己6.5万元折价款。理由是那套房屋是由他全部出资购买的,现在他无钱购买另一处房屋。

朝阳法院经审理驳回了张先生的诉讼请求。 全文

●案例之评析: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寸步不让

男方小李,今年32岁;女方小梦与他同龄。两人于2006年结婚,双方育有一女。

这次开庭除了男女双方到庭外,男方的父母也作为第三被告坐上了被告席。小李母亲说,第二天是小孙女的生日,没想到她的爸爸妈妈在前一天计较离婚后钱怎么分。 全文

●一则离婚夫妻房屋争夺诉讼案

李某想给自己居住已达9年的动迁安置房办理房屋产权证,却引发了前妻和儿子对房屋所有权的争夺,一场纠纷将李某的回忆拉回了10年前。 全文

关键词:离婚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