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技术移民新政的申请条件
加拿大技术移民新政后(2008年11月28日公布)的申请条件
加拿大技术移民227新政后增加了加拿大紧缺职业列表,同时将联邦技术移民分为3大申请类别,分别是:
类别一、具有某紧缺职业一年以上的全职工作(或者同等的 part time)
类别二、持有加拿大雇主的工作安排(AEO)
类别三、持有有效学习许可或工作许可在加拿大境内合法居住 12 个月以上
对于以上任何类别,您必须同时符合申请加拿大联邦技术移民条件基本要求:
* 有至少连续一年的全职工作, 或等同于一年全职工作的连续兼职工作;
* 您的工作经验必须是在加拿大全国职业分类( NOC )技能类型 0 (管理工作), A (专业工作) 或 B (技术工作和熟练的贸易) 类型中的; 并且
* 加拿大技术移民申请者者必须在最近的10年内工作过(一年以上)。
* 加拿大技术移民申请者要通过品行审查,不能对加拿大的公共安全造成威胁。主要是通过 无犯罪公证(未受刑事处分公证) 证明。
* 加拿大技术移民申请者要符合体格检查标准,主要检查那些对加拿大公共卫生造成重大威胁,比如艾滋病、性病、重大高位传染性疾病等。还有那些对加拿大政府造成较大财政负担的疾病,比如严重的肾病,心脏病等。
* 资金方面加拿大联邦政府要求技术移民申请者应该有一定的财政自足能力,能够维持整个家庭在加拿大半年到一年的生活支出。
符合以上几点就满足了基本的加拿大技术移民条件要求了。为了选拔合格的技术移民来补充加拿大的劳动力不足,加拿大公民及移民部(CIC)对全世界希望移民加拿大的人们制定了一套评分标准,加拿大联邦技术移民评分标准主要包括 教育 、 语言 、工作、年龄、就业安排 、 适应能力 六方面,总分 100 ,及格分 67 。如果能够达到及格分,成功申请加拿大技术移民就比较有保障。